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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公墓将进行重点整治
我市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8-08-08 11:25: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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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的三大问题有: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殡葬领域的其他问题。记者从相关通知获悉,重点整治的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以下9个方面: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在殡葬改革初期批准建设、尚未办理土地等审批手续的经营性公墓,未按照粤府〔2011〕67号文要求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三.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四.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六.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公益性公墓销售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收费标准,乱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经营性公墓销售利用垄断地位违规搭售、强制消费等行为;未按照粤府〔2011〕67号文要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中低价位骨灰存放格位出租(售)”。七.未按照粤府〔2011〕67号文要求划出一定区域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寄存等节地葬法,或者实行节地葬法的比例未达到要求。八.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九.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此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政策,分解收费项目,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二.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整治问题除上述方面外,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内容还包括殡葬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以及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等行为的殡葬领域其他问题。据悉,全省所有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站、经营性公墓、经批准成立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已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通知要求,我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已进入自查整改阶段。通知要求各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同时,我市市、县两级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也已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情况或提供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