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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审批事项 缩短审批时间
我市出台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8-11-22 10:12: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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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日前批准出台了《梅州市优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企业投资项目便利化。《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打造一流投资高地,努力实现服务效率最高、审批流程最优和营商环境最好的目标。审批流程按照“精简审批事项、缩小实施范围、减少审批前置、实行并联办理”要求再造,优化后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大幅缩减。截至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核准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73个工作日,优化为65个工作日(其中划拨土地类52个工作日);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50个工作日,优化为41个工作日。

一、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原则上,截至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核准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5个工作日以内;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1个工作日以内。

此次优化审批流程由此前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竣工验收等五个阶段压缩至四个阶段。并完善并联审批,进一步压减部门审批时间,如备案类项目从用地审批至办理不动产登记由23个工作日,优化为18个工作日;严格执行审批范围,如项目核准执行《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对目录之外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2018年1月至10月,我市市级核准类项目6个,仅占7.3%,备案类项目76个,占92.7%。

二、实行“容缺受理”。允许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在审批时限内补正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容缺受理”曾于去年8月起在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试行,对纳入梅州市一门式一网式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中的特定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对受理的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时,只要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审批职能部门应当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所有材料后,再正式颁发证照或出具法律文书。

此次在总结试行的基础上,要求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既确保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严肃性,又体现了主动服务的灵活性,极大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不再让服务对象来回跑、反复跑。

三、试行承诺制信任审批,由申请人按照承诺内容和标准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于能够通过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对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的事项,审批部门要制定事项告知承诺书、办事指南等配套材料,建立事中事后工作机制和违反承诺信用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的项目业主实施惩戒措施,确保承诺信任审批标准明确、程序规范、风险可控。

四、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

目前,工程领域审批事项大部分涉及技术审查,且我市审批部门从事技术审查的力量相对偏弱。因此,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查分离,将技术性审查任务交由技术服务单位实施,技术审查更专业、更有效、更具服务性;而审批部门可从繁琐的技术事务中抽出身来,仅进行程序性审查,加快审批进度。同时,又能够有效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工程领域建设审批廉政建设。

五、严格执行建设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和生命,是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底线。因此在加快审批的同时,须确保工程质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梳理公开本行业本领域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质量规范;技术审查部门要严格落实规范、标准的技术审查,并终生负责;项目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要自觉依法执行各项规范标准;加强对中介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对未执行建设标准的技术审查、编制单位等中介给予惩戒限制。

六、改进绿色通道审批。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是强化政府服务、加快办理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业务的新要求。即是凡纳入市委、市政府公布的《梅州市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六办”制度(手续齐全马上办、手续不齐帮着办、特殊项目特殊办、紧急事项加班办、重大项目上门办、难办项目跟踪办),保障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快审批快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对市级重点项目进行提前介入服务,开展前辅导工作,指导项目单位提前准备材料,对一些法定前置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民生项目,提出解决建议,避免走“弯路”,加快项目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