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跟踪反馈公开
蕉岭县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意见关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生活垃圾乱堆乱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的销号评估报告
来源:蕉岭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4 12:10:50  浏览:-
字号: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序号12):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生活垃圾乱堆乱弃、简易填埋或就地焚烧(中央督察整改措施清单第十四项)。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整改滞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各县(市、区)镇级和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并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补充配置,实现规范化运转。(“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二十三项;梅州市整改措施清单第二十七项)

  (二)责任单位:蕉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镇党委、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期完成镇级废弃填埋场整治工作。

  (五)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点,健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村庄保洁队伍稳定、长效资金保障、设施设备齐全、处理技术成熟、监管制度完善的村庄保洁治理体系。二是按照《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复验工作,对复验未通过的限期整改。三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执法,对随处倾倒、就地焚烧垃圾问题严厉查处。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各级投入机制,整合统筹相关资金用于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及运营费用补贴、镇级填埋场整改补贴。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一县一场”、“一镇一站”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时,按期完成了5座废弃镇级填埋场的整治任务。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村庄保洁治理体系。按照“一县一场”、“一镇一站”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点,健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做到户有垃圾桶、村有运输车、镇有中转站、县有无害化处理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投入3000多万元,先后完成县级无害化填埋场和8个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渗透液处理率100%,日处理垃圾能力200吨,已通过省级二级无害化等级评定。完善农村清运设备,对垃圾清运车、垃圾箱(桶)等配套设施,由镇、村负责出资,县财政予以适当补贴,有效地保障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注重农村保洁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村庄保洁队伍稳定、长效资金保障、设施设备齐全、处理技术成熟、监管制度完善的村庄保洁治理体系。

  二是按期完成了镇级废弃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工作。我县共有5座废弃镇级垃圾填埋场,分别为南礤镇插峰村垃圾填埋场、南礤镇石寨村垃圾填埋场、南礤镇皇佑村垃圾填埋场、蓝坊镇峰口村大地坳垃圾填埋场、广福镇分水岌垃圾填埋场。为推进整治工作,县政府专门制订并印发了《蕉岭县镇级填埋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县住建部门的牵头整治下,南礤镇插峰村垃圾填埋场、南礤镇石寨村垃圾填埋场、南礤镇皇佑村垃圾填埋场、蓝坊镇峰口村大地坳垃圾填埋场等4个镇级填埋场已于2018年底前采用清理搬迁方式完成了整治,广福镇分水岌垃圾填埋场采用就地封场方式于2019年底前完成了整治,并均通过市级验收。同时,定期对已完成整治的镇级填埋场进行安全排查,做好现场绿植的养护和水土保持等,确保整治效果的持久性,稳定性。通过整治,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增进家园意识和主体意识。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县在巩固提升“村上门收集、镇统一转运、县无害化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乱堆乱倒垃圾有奖举报制度,坚决杜绝出现新发垃圾填埋点。

  三、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对照整改目标任务,经评估,该项环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单任务达到了销号条件,同意上报销号。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为建设“世界寿乡·富美蕉岭”打下坚实基础。

  四、关于公示

  该销号评估报告从2021年3月24日至3月29日在中国蕉岭网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反映,请反馈到蕉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邮箱:jlxjsj@126.com,或者致电联系人黄兴同志,联系电话:0753—7866017。

  销号牵头单位:蕉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