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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意见关于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突出问题的销号评估报告
来源:蕉岭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1-03-24 12:14: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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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序号22):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2015 年以来,广东省环境保护部门查获非法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案件 100 多起,倾倒垃圾量数十万吨,部分还跨省倾倒至广西、湖南等地(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项)。

  (二)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广州南沙(蕉岭)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各镇党委、政府。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整改。

  (四)整改目标: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五)整改措施:

  (一)2019 年年底前,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臵全过程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外运偷排。加强跨县生活垃圾联防联控合作,联合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犯罪行为。

  (二)做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

  施建设,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及加强监管检查。

  (三)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黑名单制度。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严格落实跨界清运处臵垃圾的批准程序。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经查,我县没有出现大量生活垃圾跨界倾倒问题。同时我县积极防范该问题发生,做了大量工作,一方面完善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村庄保洁治理体系。另一方面做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及加强监管检查。此外,建立了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黑名单制度。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村庄保洁治理体系。按照“一县一场”、“一镇一站”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庄垃圾收集点,健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做到户有垃圾桶、村有运输车、镇有中转站、县有无害化处理场,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监管工作。投入3000多万元,先后完成县级无害化填埋场即蕉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三圳)和8个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农村清运设备,对垃圾清运车、垃圾箱(桶)等配套设施,由镇、村负责出资,县财政予以适当补贴,有效地保障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注重农村保洁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村庄保洁队伍稳定、长效资金保障、设施设备齐全、处理技术成熟、监管制度完善的村庄保洁治理体系。同时加强蕉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三圳)及各转运场的日常监管工作。蕉岭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三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渗透液处理率100%,日处理垃圾能力200吨,已通过省级二级无害化等级评定。

  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县在巩固提升“村上门收集、镇统一转运、县无害化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生活垃圾收运财政资金奖补制度和乱堆乱倒垃圾有奖举报制度,坚决杜绝出现新发垃圾填埋点。同时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并建立了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黑名单制度。此外,还积极加强跨县生活垃圾联防联控合作,联合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生活垃圾犯罪行为。同时,我县按照上级住建部门文件要求,积极与梅县奇龙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调联系,多渠道解决生活垃圾出路问题。

  三、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经评估,该项环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单任务达到了销号条件,同意上报销号。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四、关于公示

  该销号评估报告从2021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在中国蕉

  岭网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反映,请反馈到蕉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邮箱:jlxjsj@126.com,或者致电联系人黄兴同志,联系电话:0753—7866017。

  销号牵头单位:蕉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