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调研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锐清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合水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详细了解涉林公益诉讼、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检察机关在助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履职成效表示肯定。调研组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法履职,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司法保护屏障。要持续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促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注重宽严相济、精准惩处,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聚焦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因案施策创新修复模式,拓展修复综合效能,切实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共进。要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拓宽宣传渠道,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凝聚生态保护合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记者 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