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在偏僻路段制造碰瓷事件
两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8-21 10:12:24  浏览:-
字号:

  几个月前,我市发生多起诈骗套路满满的“交通事故”。犯罪分子为牟利,故意制造车辆“碰瓷”事件让被害车主“吃哑巴亏”。梅江法院依法保护守法公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上述犯罪行为。涉案被告人廖某华、巫某勤因诈骗罪分别被梅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退赔被害人损失。

  经查,廖某华、巫某勤伙同他人驾驶套牌小汽车到西阳镇鲤溪村、南口镇龙塘村、平远县大柘镇等地的偏僻路段,分别扮演“路人”“伤者”“警察”,通过虚构交通事故撞伤人的情节,拦截被害人小汽车,再以肇事逃逸要被吊销驾照、拘留等理由迫使被害人同意协商赔偿,骗得赔偿款。

  该团伙两天共作案四起,骗得钱款两万多元。廖某华、巫某勤于最后一次作案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另一犯罪分子尚未归案。

  梅江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遇到类似情况时,应积极寻求公检法、政府部门的帮助,切勿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盲目选择私下解决,落入犯罪分子的陷阱。(记者 朱绮辉   通讯员 丘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