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梅江区住建局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来源:梅江区人民政府  时间:2018-05-07 12:28:29  浏览:-
字号: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情况

1.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实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0项,已全部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均已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全年行政许可申请业务总量为162件,办结量为162件,办结率100%。其中,在网上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59件,不予受理3件,全部在时限内提前办结,网上办结率为100%。

附 梅江区住建局行政事项具体名称: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子项

是否纳入行政审批目录

是否进驻办事大厅

行政许可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3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4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筑工程)

5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6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7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8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准

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核准

9

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


10

建设工程验线


2.公开公示情况。我单位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已通过单位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印制办事指南主动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我局各行政审批事项均已实行网上审批,真正做到权力运作全程留痕可查;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在网上实时公开公示,接受市电子监察系统的实时在线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办理效率及便捷性的情况。2017年度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办结,其中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162件,无超时办结。本单位所有审批事项跑动次数均不超过2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筑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六项行政审批事项到现场办理的次数从原有的2次调整为现在1次。

4.监督管理情况。我局没有因行政许可引发举报投诉或违规操作等情况。近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制订了《梅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手册》并严格执行。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的基本制度,搭建以信息化为主的防控平台,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预防行政执法职务犯罪的现象发生。16年底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相应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有序推进实施,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对行政许可信息、企业信息、检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向社会公开,推进社会监督。如对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我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时到在建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越施工许可范围进行施工。

二、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5.落实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重点比照《关于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梅区府〔2017〕23号)和《梅江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梅区机编办〔2016〕7号),本单位2017年共有需调整的事项七项。其中及时修改废置了两大项中共4项子项因市辖区内行政权限划分,由梅州市规划局核发的事项;及时调整增加了县级三项事项和承接下放两项事项,并对事项标准化进行了公布、规范。

6.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情况。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广东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关于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梅区府〔2017〕23号)等文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时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和梅州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中修改,进行固化实施,确保各项内容、数据线上线下同步实施。

7.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工作情况。根据单位职能的调整及时完善、规范了权责清单。我局权责清单现有34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80项(拟于2018年划转梅江区城综局),行政强制2项(拟于2018年划转梅江区城综局),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9项,其他事项29项。

三、政务服务改革任务落实和方式创新情况

8.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落实情况。按照《梅州市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5〕36号)精神和《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第一批)的决定》(梅区府〔2016〕20号)、《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梅江区人民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梅区府〔2017〕16号)等文件,我局在行政许可审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国家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不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要求申请人提供中介服务材料。在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基础上,梳理形成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涉及中介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机构性质、服务时限等要素,并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及时更新。

9.推行一门式一网式的情况。按照《关于做好梅江区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正式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区明电〔2017〕51号)的要求,逐一按时完成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制定的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相关文件制度及各事项服务指标。事项全部纳入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情形准确细化,材料清单、申请表样等与实际要求一致;积极配合指导前台综合受理窗口人员业务受理、咨询,保证“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一体运作”工作机制协调、顺畅运行;服务工作中积极主动,落实“数据先行、即时处理”,不坐等纸质材料流转,不规避监管,平台数据与物料流转情况一致,确保对外服务无缝对接、高效运行。比照《关于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梅区府〔2017〕23号),我局纳入一门式一网式行政许可事项有10项,目录清单占比达100%。

10.创新服务制度和优化办理流程情况。按照《梅江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目标我局各类和群众办事事项来现场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包括2次),其中1的事项比例达到65%;办理承时限在现承诺时限的基础上提速30%;申请材料精简31%一是全面梳理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目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审批、审批标准无差异、服务流程无阻滞我局在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将十一项公共服务事项前移到行政服务中心区住建局窗口办理和一项(梅州城区公共租凭住房申请)事项与市住建局同一事项整合后由市局实施,企业和个人办理事项直接到窗口即可办理。二是完善各业务股室及窗口间的联系沟通及服务平台建设,极大的减少了群众跑动时间、次数、距离首先落实“数据先行、即时处理”,不坐等纸质材料流转。因我局权责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人均为路程较远的农村村民,特采用先预约勘察后办理的方式,申请人可通过可在镇城建、窗口、电话等方式预约勘察审核,后提交办理所需材料、领取证件,不再需先作出书面申请。其次允许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只要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可先予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所有材料后,再正式发放证照或出具法律文书。三是清理取消一批前置办理的事项条件。首先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取消积极主动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其次清理取消一批前置的施工许可条件,对白蚁防治、抗震核准、防雷装置核准、噪声排放等项目进行取消。再次加快推进部门各审批业务间数据共享的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多项并存、多次提交等问题,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最后自2017年4月起,我局再取消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建设单位节约了报建开支。四是优化事项审核方式。对相对简单的事项,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算价、施工合同、最高投标限价等备案,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当场作出决定予以审批,即来即办;申报材料相对简单的,通过电子化处理后,可进行网上申报的,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可以审查的,采取网上审批、快递送达的方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对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必须要核对原件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携带书面申报材料到窗口核对,核对无误后当场领取审批文件,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立等可取

四、公正公平和满意度情况

11.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服务满意度评议、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区政风行风手机短信满意度评议,本单位2017年度服务对象评价整体情况:全年共收到有效评价53条,满意53,占100%。

12.投诉举报事项及其处理情况。2017年度我局全年收到投诉举报数量0件,如有收到投诉举报都能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做到在办理过程中没有不遵守办理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办事者、应作为而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情形。

五、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仍需优化,主动服务意识仍需提高,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群众办事跑动距离较远,特别是农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受人力资源所限,到距离遥远现场实地考察也有些困难。二是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与网上办大厅信息不能互通共享,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勘察设计资质等事项时,需作二次录入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窗口服务队伍建设。继续做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定期听取窗口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问题。将窗口作为锻炼人、培养人的重要平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作风优的优秀年轻后备力量到窗口进行锻炼。

2.加大力度简政放权。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探索调整取消、下放及可服务前移、委托代办等的服务事项,把开在基层,向基层延伸服务,为打造30分钟政务服务圈奠定基础。深入推进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落实重点项目六办制度,做到服务“四个零”。

3.推动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共享。按照政务中心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全面助力推进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共享。

4.加强监督监察。对配套方案任务推进情况通过单位自查、查阅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受理记录、效能监察平台监察、电话回访办事群众、办事大厅实地监察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差距,对进展缓慢的工作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建立健全各项改革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合力做好效能提升工作。

梅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