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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1至5月网上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9-07-11 09:55: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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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梅县区,市创文各责任单位: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创文网上申报材料工作,市创文办于2019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工作的通知》(梅市创文办〔2019〕13号),对申报材料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工作情况,严格把好材料形成、审核、报送等各道关口,每月总结、每月报送。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于今年6月5日前报送1至5月已完成的网上申报材料。经收集整理审核,现将各单位上报材料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共收到24个单位提交共计226份材料,其中正式发文16份,说明报告21份,图片资料189张,数据表格0份,共占全年网上申报材料任务总量约5.8%。

市创文办对以上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核,总体情况如下:梅江区、梅县区以及市创文各责任单位能够做到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中落实创文网上申报材料各项任务。特别是4月28日市创文誓师大会召开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在完善创建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精神引领、加强宣传造势等方面均有新成效、新亮点。从此次上报的材料来看,市林业局、市文明办、市气象局、市卫健局、梅州机场等单位上报的材料总体质量较好,达标率高。此外,市委政法委作为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工作部的统筹部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组织作用,提前谋划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单位、科室、个人,工作举措扎实有力,值得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借鉴。梅江区、梅县区、中国联通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上报的材料质量则存在较多问题,反映出我市仍有部分单位对网上申报材料的测评要求的准确理解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上报材料的各项规范要求不够熟悉,导致频繁出现材料质量较差、工作效率低,甚至做无用功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正式发文

收到正式发文16份,对应13项任务要求,该部分材料情况较好,各单位所提交材料都达标或基本达标。

(二)说明报告

说明报告21份,对应12项任务要求,其中11份说明报告基本达标,10份不达标。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是工作未达标。有些工作未能达到测评体系要求。如: “关于提供市委市政府在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成效的说明报告”,存在市文明办编制体制偏弱,人员编制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是内容不完整。部分单位提交的说明报告没有顶层设计,如:梅州火车站“关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说明报告” ,缺少全年工作部署;部分单位提交的说明报告缺少数据和成效,如:梅县区“关于重要时间节点清明节的说明报告”,内容没有数据应证。

三是表述不规范。部分单位报来的说明报告存在记流水账、未进行整合提炼等问题。如:梅江区“关于重要时间节点清明节、五一、五四的说明报告”,没有进行整合。

(三)图片资料

收到各单位报来今年1至5月开展主题活动现场图片、样报、截图共计189张,经审核,各责任单位在任务落实过程中,大部分较为重视,对标任务要求开展了多项活动,并提交了丰富的佐证图片。但各单位的上报图片参差不齐,质量较差,达标率低,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问题:

一是内容不对标。部分单位对测评体系的要求理解不透彻,导致在活动开展或活动图片内容选取方面没有对标任务要求。如: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关于“提供本市运用手机短信、微信、客户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的手机截图”任务报送的图片未体现“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主题;市水务局关于“提供本市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119’消防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的图片资料”任务报送的图片资料与“群众性科普活动”的主题对标程度较低;梅县区报送的程江镇2019年5月24日开展“五月青春飞扬”趣味运动会图片未能体现中国道路宣传教育主题;梅江区报送的西郊街道“谱青春华章,展时代风采”青年交流会和市民政局报送的“大手牵小手 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应属于“重要时间节点”任务,但在活动主题中出现了“我们的节日”字眼,将两项测评内容相混淆。

二是拍摄不专业。部分单位上报的图片材料没有由专业人士用专业相机进行拍摄,图片质量差。如: 梅州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报送的公交车站、公交车刊播公益广告的图片拍摄效果不好,存在主题不突出、周边环境和群众未能体现文明城市精神风貌的问题;市工信局报送的部分图片资料因相机设置原因导致拍摄时间显示为2016年。

三是要素不齐全。如:中国联通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梅州供电局报送的志愿服务站点现场图片未体现志愿服务站“八有”标准。

四是选景不恰当。如:梅江区关于“提供本市文体广场(不少于2个)的现场照片”任务所选取的文体广场规格低、环境差,无法展现我市文体广场良好面貌。

五是地点超范围。如:市司法局关于“送法下乡”、市民政局关于“关爱儿童成长活动”、梅州供电局关于“志愿服务站”所报送的部分图片地点不在梅江区、梅县区辖区范围,属不达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创文“一把手”责任制。各创文责任单位要突出“高标准严要求”,根据市创文办下发的《关于市创文各责任单位2019年1至5月创文网上申报材料的反馈函》,逐项做好完善和补充工作。建立完善本单位创文材料上报工作机制,做实做细网上申报材料工作。

(二)举一反三,确保上报材料全面达标。各创文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和创文各项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创建活动,按时按质报送有关材料。同时,各单位创文工作联络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上报材料各类规范要求,做到按要求报送。特别是实景图片须由专业人士用专业相机进行拍摄,确保图片质量。

(三)协调联动,增强“一盘棋”意识。各责任单位不能“只顾埋头拉车”,要积极加强与市创文办的沟通交流,尽量避免做无用功。各相关责任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整体推进,有效做好材料报送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