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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3月26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梅州市审计局局长 丘加悦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31 16:56:4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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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部署,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全市审计工作会等会议7场次,部署落实“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研究调度。市主要领导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五华县落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等整改事项作出批示13次,相关市领导召开分管领域整改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有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通过“全覆盖”跟踪督促、“挂销号”动态管理,按项逐条跟踪问效,持续抓好督促检查,并通过强化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的联动贯通,有力推动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部署,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市政府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审计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及要求。有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紧盯关键环节、压紧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问题整改。主管部门针对行业性、普遍性问题,强化行业监管,推动源头治理。市审计局发挥监督落实作用,及时转办市主要领导批示,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压实有关单位整改责任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全部纳入整改,完善清单台账,落实销号管理。

(二)严格审核把关,整改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对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指导责任,严把整改质量关,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分类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并向39个部门、单位印发审计整改通知书28份,发出审计整改督办函7份。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处理好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的关系,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在抓好同类问题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查找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打好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组合拳”,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深化贯通协作,整改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不断建立完善,与有关部门完善并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共同推进落实整改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贯通,强化移送事项的配合协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关注内容,对巡察发现的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启动调查和督促。加强与人大监督的贯通,通过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加强与组织人事监督贯通,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报告按规定报送组织部门。加强与党政督查的贯通,推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政府对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纳入依法治市考核范围。加强与国资监督贯通,严格落实《市管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工作办法》等制度,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市国资委出具整改建议函进行提醒,强化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至20251月,《关于梅州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9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9个,整改完成率76.8%(其中立行立改类129个已完成整改121个,整改完成率93.80%)。其中,63个突出问题中,已完成整改49个,整改完成率77.78%(其中立行立改类36个已完成整改35个,整改完成率97.22%)。通过整改,累计上缴财政资金6871.38万元,追收各类资金2.6亿元,促进资金统筹(使用)19.78亿元,清理长期挂账2.05亿元,完善制度13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1)关于财政收入方面。一是对部分代收费单位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问题,经市财政局督办,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3805.56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对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征缴非税收入问题,补征缴16.91万元已上缴国库,另追回资金631.16万元。

2)关于财政支出方面。一是对未按规定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挂账规模问题,市财政局已消化2023年新增暂付款6190万元,并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把预算收支做实,避免出现新增暂付款挂账。二是对部分分配至市直部门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拨付问题,市财政局通过积极筹集和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促进资金下达使用8.28亿元。

3)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对有2个财政资金奖补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问题,市财政局同市工信部门督促有关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需求和担保支持,完成绩效目标。二是对5个项目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实施进度缓慢,未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问题,现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已完工并验收,其他4个项目均已通过专家评审,资金拨付达80%。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关于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不严格方面。对有3个单位7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有关单位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组织法规学习,并在后期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

3.县级财政决算审计

一是对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问题,有关县已将问题涉及的1115.20万元全额上缴国库。二是对未按规定将资产出租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问题,有关县已将租金收入592.16万元上缴财政。三是对多列财政非税收入74.90万元问题,有关县2024年重新规范账务处理,将公证费等项目列入专户管理,不再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对部分镇未按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问题,有关县住建、发改、水务、供水企业等部门正协调沟通建制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相关事宜,落实开征污水处理费的相关流程等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对虚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问题,有关县已将虚列预算支出1000万元拨付至预算单位。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百千万工程”相关政策落实审计。

1关于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对部分涉农资金“以拨代支”问题,有关县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促进资金统筹使用89.53万元。二是对未统筹使用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问题,有关县召开会议研判,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牵头部门,实现建设内容相似的项目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存在不足方面。对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所有经营性扶贫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问题,有关县在2023年下半年对扶贫资产项目进行运行监测检查时,已将问题涉及公司纳入监测范围。

2.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审计

一是对未按要求完成部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任务问题,问题涉及的2个项目已完成改革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对未严格落实对政务数据资源的挂接、共享情况的监督工作问题,有关县已将数据挂接至一网共享平台。三是对未按规定及时对处于低负载状态的上云信息系统服务器进行缩容或撤销问题,有关单位已将低负载的云服务器进行缩容和撤销。

(三)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社保资金审计

一是对县级人社部门未按规定将过渡户征地社保费划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问题,有关县人社部门已及时收回下拨至乡镇的资金。二是对有1个县社保资金利息未专款专用问题,有关县已将问题涉及的社保资金利息上解至梅州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1)关于部门监管不到位方面。一是对未及时对违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问题,有关部门开展系列稽查调研和自查自纠工作,并追回医保基金支付金额64.35万元。二是对部分医保定点药店存在允许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非医保目录内的商品、借用其他店的POS机进行刷卡等违规行为问题,有关部门通过组织零售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召开学习会议、下发整改通知、填写自查表格等方式,督促定点零售药店落实整改。

2)关于医保基金收支管理不到位方面。对未按规定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问题涉及金额1.23亿已进行调账处理  

3.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未严格按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未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存放银行问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招标程序与8家中标银行分别签订了合同,2024年住房公积金定期资金存放按照招标结果进行分配。

(四)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有2个单位的部分国有资产闲置问题,1个单位已对闲置资产建立了台账,对部分资产拟按照出租方式进行盘活,目前正在寻找合适承租方,另一个单位部分闲置资产已启用。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征地移民安置审计

1)关于征地补偿方面。一是对重复发放征地补偿款40.50万元问题,有关镇组织人员重新核实发放征地补偿款,向重复发放的移民户发出“退回款项通知书”,将收回的2.35万元上缴财政,未收回的款项将在2025年长效补偿费用中抵扣。二是对未按规定办理移民安置区部分用地报批手续问题,有关单位已将需办理用地报批用地,纳入城镇批次用地开展组卷报批工作,上报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

2)关于安置区建设方面。是对安置区工程招标确认的中标价与签订的合同价不一致问题,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和查阅所有项目招标情况,查实查证是否启动招标程序,同时组织业务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法规,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情况。二是对违规将工程直接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问题,有关单位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制度,今后在项目前期加强对参与招标的公司资质审查。

3)关于征地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方面。未及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财务制度建设滞后问题,有关单位已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十项制度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审计

1)关于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方面。对有2个项目施工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目前1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另1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15万元,因资金缺乏,现正在争取超长期国债补助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资金

2)关于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一是有2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未达支付条件提前支付6652.22万元问题,问题涉及的6652.22万元现已达到支付条件,全部解除监管,有关单位已将孳息29.05万元上缴国库,追回资金576万元。二是有1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被挪用问题,有关单位已将被挪用的384.1万元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至施工单位,并制订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三是有1个项目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购买设备问题,有关单位组织财务部全体职工学习《广东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财经法规,重新修订了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问题涉及的412.31万元全额进行调账处理。

3.市管企业新建和续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对有1个项目未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问题,有关单位向市国资委补充上报了项目内容调整的情况报告,组织各下属单位、公司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开展项目投资流程培训会,分管领导对投资发展部业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二是对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问题,现1个项目已取得竣工结算定案书,完成竣工结算,另1个项目施工方已完成结算书编制,第三方正在审核确认。

2关于部分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对有1个项目的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问题,问题涉及3321.95万元均已收回。

三、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部分问题仍在持续整改的原因:一是部分问题因地方财力薄弱、“三保”压力大等原因未完成整改,需时间消化,分阶段加以解决。如市财政暂付款挂账问题等。二是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够到位,对跨部门问题整改合力还不强,如部分镇未按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等问题。三是部分问题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如未按规定及时征缴非税收入问题,叠加涉及社会维稳等因素,需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坚持分类施策。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找准症结,精准施策落实后续整改。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问题,加强跟踪督办,推动尽快完成整改;对未到期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二是强化督查指导,落实销号管理。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严格执行销号制度,严把整改质量关,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强化业务指导,推动标本兼治、规范管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健全贯通机制,推动成果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推进梅州审计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的沟通协调,在强化审计移送反馈、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新一轮巡察关注内容、推动审计整改成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等方面形成合力,推动审计权威高效。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及我市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市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审计整改检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始终坚持科学整改,避免简单整改、机械整改,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