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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十二)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19 09:49: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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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已转办了19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128宗,其中35宗内容重复,已办结25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叶塘镇岳桥工业园的富农食品厂(生产鸡精的),散发臭味的问题:经查,该厂配套环保设施未通过验收,在生产过程中厂区周边能闻到刺激性气味,主要来源于高温蒸煮产生气压在排气(间歇性排放)时发出的气味,以及收集池停用、长时间淤积产生的臭味。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兴宁市环保局已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查处,食药局也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罗岗镇敬老院对面一家无名垃圾厂收集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臭气熏天,影响敬老院老人生活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垃圾厂实为垃圾中转点,建有防渗漏、废水收集、雨污分流等防治设施,堆放有生活垃圾无工业垃圾,距离敬老院15米左右,存在一定的气味,现已督促中转站认真做好消毒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兴宁市正加快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关于群众反映梅县区畲江高速出口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县路博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面开了一侧小门,里面有20多家无牌照的电镀厂,废水偷偷运走的问题:经查,梅州市博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西面原有一侧门,早已封住,未发现转办案件中所提的20多家无牌照的电镀厂。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该公司进行调查,目前未发现废水偷运的迹象。由于该公司铜丝加工生产线项目取得排污许可不符合《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12月16日,对其作出了撤销排污许可证的决定。

关于群众反映五华县潭下镇在鸭麻坑背面山坑里乱设堆放生活垃圾,造成臭气难闻、污染空气,垃圾产生的污水流落到潭下河,严重污染下河流域至梅江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安定的问题:经调查,潭下镇鸭麻坑垃圾填埋场始建于2006年,通过召开农户大会征求意见并签订了相应协议,征用文里村10多户农户的部分旱地和周边的山地共50多亩土地建成,采用深土填埋覆土处理的方式集中处置21个村(居)的生活垃圾,聘有专人管理,定期对填埋场周边利用石灰粉、消毒水等消毒药品进行全面消毒,但由于部分设施和处理办法不够标准,对周边产生一定影响。针对存在问题,五华县制订了实施方案,立即停止使用该垃圾填埋场,加快该场污水处理截污墙和过滤池的建设,净化垃圾渗透液,同时,清理转运填埋场现有裸露的生活垃圾,对填埋场周边进行全面消毒后填埋覆土复绿。12月15日起,对21个村(居)生活垃圾每天统一转运到县垃圾填理场集中处理。

关于群众反映“大埔县火力发电厂近距离的建筑,在基建厂房时进行大爆破,破坏了村民的房屋。距离厂房最近的民宅只有50米,发电噪音严重,灰尘遍地,严重影响了居民的身心健康。今年4月曾书面向镇政府申诉,专家到居民居住地进行鉴定,实属破坏性危房,有些钢筋水泥房都不能居住。”的问题:经调查,该电厂位于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于2014年5月开始兴建,2016年8月建成投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2×60万千瓦),配置2台1795吨/小时超超临界煤粉炉。该电厂同步建设有除尘、脱硫及脱硝系统,配套建设储煤场、污水处理等公用及辅助设施,1号机组、2号机组环保设施已通过验收。大埔县环保局于12月11日下午和12月12日晚上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和噪声监测。现场检查时1号机组正常运行、2号机组停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废气、废水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和噪声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12月12日上午,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未发现村庄住户居住场地灰尘满地的现象;经监测电厂厂界噪声及无组织粉尘均能达标排放。对该电厂基建爆破时破坏周边居民房屋的问题,大埔县正作进一步调查。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中心城区有一个明珠文化广场,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开展活动使用强大的音响产生噪音污染,周边的市民深受其害的问题:经排查,明珠文化广场及周边共有广场卡拉OK摊档三间,广场舞聚集群十五处,存在一定的噪音污染。12月14日,兴宁市公安局、住建局、兴田街道办、宁新街道办工作人员共五十多人到明珠文化广场周边,对卡拉OK摊档、广场舞聚集点超标准排放噪音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共发出责令整改噪声污染通知书13份。

关于群众反映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塘镇工艺厂油漆气味难闻,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12月11日,畲江镇政府组织人员连续六天,共出动51人次,对全镇工艺品加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喷染行为,亦未发现有名为“塘镇”的工艺品加工场所。畲江镇召开工艺品加工行业企业负责人会议,严格要求各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环保管理和工件发包管理,对不具备条件的加工户做到坚决不发包,从源头上杜绝环保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加工污染产生。

关于群众反映梅州市梅江卷烟厂新建厂房生产车间噪音扰民的问题:梅州卷烟厂技改项目于2012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11月20日建成调试。据现场检查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北面、东北面、西北面噪声值有不同程度超标,调试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梅州市环保局于12月13日下午约谈了该厂相关负责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采取了临时降噪措施。15日,梅州市环保局组织当地镇村、碧桂园物业、附近群众及厂方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参会人员对该厂采取的临时降噪措施表示理解和支持。

关于群众反映“丰顺县汤坑镇黄屋坝黄氏宗祠内私设喷漆厂(吴建雄租占),从事生产将近二十年,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厂区排出的喷漆废气废水沿线波及处草木不生,地下水质黄赤、土壤发黑,其排出的酸辣废气浓郁难闻,粉尘、颗粒物弥漫,酸性腐蚀极大,环境居住条件极端恶劣,严重影响村民的健康。(近五百村民联名投诉)”的问题:经查,群众投诉的喷漆厂为超兴扬声器配件加工场,主要进行扬声器配件喷涂加工。2016年3月,丰顺县环保局发现该加工场存在环保设施落实不到位,产生的废水、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的问题,责令该加工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此后,丰顺县环保局分别于4月25日、5月16日两次进行督察均未发现存在生产活动。本次接案后,再次到该加工场检查发现,现场未生产但存在生产迹象。针对调查发现企业存在的复产行为后,丰顺县现场叫停了该加工场。目前,供水、供电部门已对该加工场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

关于群众反映“梅江区金利来大街一家‘金鼎乐都’的卡拉OK歌厅噪音扰民长达16年。曾不断向市、区环保部门投诉,都没有得以解决。梅江区文广局在2013年底批准该歌厅经营两年,直到2015年底到期,可至今一直在营业”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梅州市金鼎乐都酒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发现,《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梅江区文广局当即对该公司下达《关于立即停止违规经营的通知》,责令其停止无证经营娱乐场所行为。12月13日连续两天晚上对金鼎乐都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已停止营业。

关于群众反映“五华县岐岭公社毁林造坟,存在执法懦弱。2016年12月3日岐岭公社朝阳大队有人在狮形山用钩机毁坏森林挖掘地皮建造坟墓,地皮面积约1000平方米,后来投诉至公社要求扣押钩机,但公社称,扣押是公安机关才有这个权。要求制止毁林造坟,造林绿化。”的问题:经岐岭镇组织到现场勘察,发现是荣贵村钟瑞钦等四兄弟在荣贵村猪麻坑狮形山上用挖土机在毁坏林地,挖掘地皮,准备建造坟墓。经实地丈量擅自改变林地面积为360平方米。2016年12月5日发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破坏林地行为,限期在一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0.36万元罚款。12月13日开始,当事人已在毁坏林地上种植阔叶树种木荷、香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