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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十四)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21 15:42: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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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已转办了21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143宗,其中38宗内容重复,已办结32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广东省兴畲高速自开通以来,车辆通行产生的高噪声昼夜扰民,主管部门没有做好环评验收工作的问题:接案后,梅州市交通局会同兴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该高速公路项目通过了省环保厅的竣工环保验收。经走访,群众反映的大新村段高速公路两边居民共12户50人。经现场监测,日间噪声达标,夜间部分地段超标0.7-12.4分贝。针对该高速公路夜间部分地段噪声超标问题,高速公路公司已制定了声屏障改造工程施工方案,现正在征求村民意见。

关于群众反映五华县华城镇华城大道居民区内设有多间大米加工厂(大亮米业、荣胜米行、昭荣米行),每天加工大米,糠尘、泥尘直接排放,造成周边居住房屋、种植的树木蔬菜均被尘土覆盖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昭荣米行在几个月前已停产,已拆除生产设备。大亮和荣胜米行均为家庭作坊式的大米加工销售点,均存在证照手续不齐全、卫生防护设施不完善、设在居民密集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现已被华城镇安监办和食药监所责令停业整改,建议另行选址经营,供电部门已采取停电措施,两间米行均已停止经营。

关于群众反映梅州大道虹桥头化工宿舍楼下夜来香烤鱼店,每晚6、7点开始营业到半夜2、3点,烧烤油烟、嘈杂声严重影响楼上住户的问题:经查,夜来香烤鱼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但该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食品经营场所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要求,油烟通过管道往下水道排放,噪声主要来源于消费人群人为的喧哗声和吵闹声。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者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餐饮活动。目前,该店已经停业。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福兴街道新联村石峡水库库尾长期有人养猪,村里的山中有人取土做沙砖,有人偷开石场搅拌厂,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问题:经查,石峡水库库尾有两个养猪场,所在位置不属于禁养区范围,但两个养猪场均无任何证照,兴宁市已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反映的“石场搅拌厂”为“兴宁市福兴石场”,持有采矿许可证,但已停止开采多年,现场没有设备和人员在开采建筑用石,现该石场已将土地出租建设为混凝土搅拌站,该搅拌站办理了环保相关手续,取得了排污许可。反映的“山上取土做沙砖”的情况实为业主利用外运的石粉和水泥搅拌制造环保砖,没有就地取土行为。

关于群众反映梅县程江镇大塘村第二村民小组东家坑,原本有个垃圾场在村里,从2009年撤掉后不知道谁在倾倒淤泥直接倒入河涌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淤泥倒入河涌现象实为位于南口镇维山村的原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实施填土复绿的施工过程中,部分泥土经雨水冲刷流入河涌,对下游水体造成一定影响,并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梅县区政府已要求该垃圾场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单位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施工单位辞退了有关管理主要负责人,正按有关设计要求落实整改,计划2017年1月25日前完成挡土墙建设和涵管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