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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四)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08 11:50: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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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地市已转办了七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共26宗,其中3宗内容重复,已结案1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城南路四海海鲜店宰杀牛羊引发的污染问题:经查,该店屠宰畜禽确实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店店主已承诺自行拆除搭建的临时屋棚及灶台,自行搬离屠宰设备。目前,屠宰设备正在有序搬离中。

关于群众反映“大同小学”合并停办之后校舍变成养鸡场污染环境问题:因投诉人反映问题地址不详,交办丰顺县查实辖区内大同小学无养鸡场后,经询省转办组确认群众反映的“大同小学”实为“大和小学”,位于兴宁市坭陂镇,即时交办兴宁市进行核实查处。经查,该养鸡场位于坭陂镇大新村,为原“大和小学”校舍,目前已无鸡只存栏。执法部门已告知养鸡场业主不得在原址进行畜禽养殖,业主正配合相关部门对现有栏舍进行消毒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