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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二十三)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30 10:33: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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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已转办了30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204宗,其中48宗内容重复,已办结65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兴南大道质监局旁边有一个加油站,没有配备或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气味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兴宁市兴南大道62号的粤兴加油站,办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07年10月开始经营。该加油站占地面积约2800平方米,现有2个30立方米的汽油油罐,1个50立方米的柴油罐,现有4台加油机,16支加油枪,均安装有集中式油气回收装置,检查时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未发现有闲置现象,该站于9月18日委托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产生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关于群众反映五华县横陂镇新联管理区径尾村村委会附近的一个养猪场污水直排至农田,污染井水,臭气熏天,废气、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该猪场是农户利用自家老旧房屋进行的家庭养殖,位于禁养区范围,存栏约50头,建有沼气池和三级化粪池,但存在沼液溢出排到农田水沟现象。经调处,该养猪户已于12月25日清空了所有存栏的猪,并对猪舍进行清洗和消毒,消除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关于群众反映五华县长布镇栋新、栋岭、北洋三村桉树种植造成环境破坏的问题:经查,2005年10月嘉汉林业(河源)有限公司与当地村委签订了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了相关手续,种植了约1万多亩桉树,林业部门将引导企业在砍伐完成熟的桉树林木后改种优质树种,同时当地政府、林业部门积极做好村干部、村民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环保举报热线:12345或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