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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 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六)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12 10:28: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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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已转办了十二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71宗,其中14宗内容重复,已办结5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梅州砖厂行业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陆续开展辖区内砖厂整治工作,其中梅州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所有16家砖(瓦)厂已于今年上半年全部清理完毕。12月2日,接到转办件后市政府第一时间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砖厂清理整顿工作。各县(市、区)认真摸排,制定了清理整顿方案,针对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取缔关闭、整治提升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砖厂清理整顿工作。梅江区已责令城市规划区范围外4家砖厂停止生产和设施设备的使用。平远县已拆除规划区内4家红砖厂,责令规划区外的3家厂停产整改。蕉岭县1家砖厂被立案查处责令停产,1家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承诺自动关闭。全市砖厂清理整顿工作将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福兴街道跟五华县交界的地方被人非法堆放淤泥、垃圾的问题:接件后,兴宁市、五华县分别派人到现场核查处理。经查,该堆放点位于兴宁市与五华县转水镇青西村坳背交界处,距梅子水库约四公里,属兴宁市众福养殖场租用,堆放着盖猪舍填土用的建筑垃圾。福兴街道办对当事人进行了法纪教育,目前,堆放点的垃圾已清理完毕。

关于群众反映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不全面,区县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齐全的问题: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展了自查。经核查,个别县级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确实不够全面。目前,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