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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二十一)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28 10:13: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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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已转办了28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185宗,其中44宗内容重复,已办结58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梅县区丙村镇横石村横径有一家露天的烧煤矸石经营场所,扬尘、废气污染的问题:经到现场检查,发现村民邹美林擅自露天烧结煤矸石,烧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丙村镇政府当场责令该村民立即停止烧煤矸石作业,关闭电源、鼓风机等设备,同时要求当地供电部门解除生产用电。12月21日下午,已拆除鼓风机等生产设备,停止了生产。

关于群众反映梅县区程江镇周塘村无牌无证的三个塑料加工厂、一个养猪场、一个石材加工厂,污水直排,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所在地有1间猪舍、1间石材店(茂源石材)、3家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梅县区学鑫废旧塑料加工厂、梅县区剑雄塑料破碎厂、范锋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猪舍已于前段时间停止养殖,现场未养猪。石材店主要经营石材加工,切割石材时冷却水通过简易设施过滤后排放,程江镇政府要求该店立即停止加工行为。3家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点均只有营业执照,无其它证照,梅县区环保局于12月21日向3家加工厂(点)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加工作业,供电部门于12月24日实施了断电处理,工商部门将吊销塑料加工点营业执照。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罗浮镇小佑村有开采稀土,野猪坪、大槐塘十几个矿点,将肥料、草酸都排到东江河里,污染村民用于饮用的山泉水的问题:罗浮镇组织到现场核查,未发现偷采稀土行为,也不存在肥料、草酸排到东江河和污染村民饮用山泉水的现象。在2014年2月和2015年9月巡查中发现有人在大槐塘、野猪坪偷采稀土,随后开展整治行动,在大槐塘抓获盗采人员1名,公安部门对偷采行为进一步追查中。为防止偷采事件再次发生,当地实行镇村两级定期巡查监管制度,每周至少巡查两次。12月22日,国土、林业、环保、水利和公安等多部门进行巡查,未发现有偷采迹象。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罗浮镇塘社乡、空下坝两家大猪场,猪粪直排到东江河,臭气顺风吹到琼光乡、浮西、塘社等村,影响村民生活。琼光乡、北田村一直在做稀土,污水直排东口河,污染水源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两家养猪场分别为祥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和百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附近均无村民居住,两家猪场部分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到罗浮河塘社段,该河段不属于兴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祥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办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存栏1800头猪,有沼气池、收集池、氧化塘堆粪场、干粪便场等处理设施,存在废水处理不完善的问题。百益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办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正在申请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该猪场存栏460头猪,有沼气池、氧化塘、收集池、储液池等废水处理工程,部分废水灌溉,其余经处理后向外排放,主要存在环保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对此,兴宁市环保局分别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两家养猪场正按要求整改中。同时,经排查,琼光乡、北田村已无稀土开采点。

关于群众反映平远县城的康雅KTV,位于居民住宅区,原环保部门审批为音乐茶座,营业时间至晚上12时止,但该KTV却营业到深夜两、三点,厢房无防、降噪吸噪设施,噪声严重超标,原审批1-2层,该KTV擅自增加3-4层的问题:经查,该KTV有工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发现,该KTV存在噪声污染隔音降噪设施不完善、擅自扩大经营规模、第四层未取得消防合格证等问题。经监测,边界噪声超标。环保部门责令该KTV停止三、四层卡拉OK厢房的经营活动,完善一、二层的隔音降噪设施,并对其噪声超标行为立案处罚;消防部门对存在的消防问题立案查处。同时,执法人员要求业主控制好营业时间,严禁超时经营。

环保举报热线:12345或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