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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十六)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23 10:08: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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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已转办了23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156宗,其中41宗内容重复,已办结37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黄槐镇西布村柿子坪有四五家无牌无名生产加工矿渣的大规模作坊,无证生产,加工过程中煤渣和粉尘很大,周围山林农田被破坏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所在地有4家煤矸石加工场,其中,3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照,1家无证照,煤矸石在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此,兴宁市关停取缔了无证照加工场,对另外3家持证加工场停产整治。目前,4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龙田镇苑塘村山湖岭泰兴养殖场,在苑塘河边上养鸡鸭,鸡鸭粪和污水直接排入苑塘河再流入兴宁的饮用水源宁江河。泰兴养殖场对面还有一个养鸡场,鸡粪和冲洗的污水直接排入池塘再流入苑塘河后流入宁江河的问题:经查,反映的“泰兴养殖场”实为“兴泰养殖场”,持有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存栏放养鸡1500多只,鸭5000多只,未建有防渗透污水收集池及干清粪堆放场,产生的污水经过简易的水浮莲氧化塘处理后排入苑塘河,最后流入宁江河,对周边环境存在较大影响,对此,兴宁市相关部门向该养殖场发出关闭取缔的决定书,要求限期关闭,并立即切断出河排污设施。反映的兴泰养殖场对面的另一养鸡场实为“爱兴种养专业合作社”,持有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处于停止养殖状态,没有发现污染物排放到河流的现象。

关于群众反映梅江区城北镇干才村下角村民小组村民霸占干才水库,非法收益,每年大量倾倒猪屎、鸡屎、肥料等物,污染水源的问题:经查,干才水库建于1971年,主要功能是防洪灌溉兼发电,2009年因防洪和发展需要进行扩建,2015年2月完成扩建工程完工验收。2009年水库扩建之初已与原承包者解除合同,至今一直未发包。现场检查发现,干才水库水质清晰、无异味,在水库库区内周边未发现倾倒猪屎、鸡屎、肥料等情况。经走访水库周边村民,村民反馈平时未发现有倾倒“猪屎、鸡屎、肥料”等物的情况。对水库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干才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罗岗镇五五村野蛮开采石矿,致使水库、农田和生态林地被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每天24小时爆炸生产,尘土飞扬、碎石飞舞,机械声、车辆运输噪声严重困扰村民的问题:经查,罗岗镇五五村的石场始建于1974年,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实行台阶式开采,露天开采花岗石。石场按照《开采设计》规定进行采石作业,未发现野蛮开采矿石现象,每月进行3至4次爆破作业,未每天24小时爆破生产,但石场开采产生的粉尘、噪声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对此,兴宁市责令该石场限期整改,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喷洒水雾抑制扬尘,禁止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防止休息时间噪声污染。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罗岗镇坳下村违法兴建红砖厂,离最近的民居不到一米,未经环境评估,该砖厂灰尘滚滚,废气气味刺鼻,噪音扰民,污染环境,且砖厂的大型超重运泥车使村道变得坑坑洼洼,要求取缔该厂的问题:经查,该砖厂采用轨道窑生产红砖,已办理了工商、税务、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对周围群众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已向该砖厂发出停产整改通知书,按照全市砖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整治。环保举报热线:12345或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