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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问题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通报(八)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15 09:41: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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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各市已转办了15批环境信访举报件,梅州市累计接到交办案件96宗,其中22宗内容重复,已办结9宗。我市高度重视,即时将举报件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办理,要求限期反馈相关处理情况。现将部分举报件核实查处情况向社会通报。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罗岗镇蕉坑村的饮用水源地附近有4-5家镇干部承包的非法养猪场,水库里也有一家非法养殖场,污染村的水源的问题:接案后,兴宁市政府组织到现场调查,该地有1家水产养殖场和4家养猪场,养猪场规模为70-600头猪不等(业主均不是镇干部),蕉坑村山塘和小溪主要用于农作物灌溉,未有村民取水饮用情况。环保部门对上游山塘和下游水体进行了取样监测,小溪水体达标,山塘总磷超标0.6倍。目前,罗岗镇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跟进和督促养殖场主落实整改。

关于群众反映“梅县区轩外村金贝石场(最大)等两三家石场,无证开采三四年,无环评,两座山头植被被破坏,通宵拉运石头,洗沙的水直接排放到梅江河。居民有投诉过,罚款后继续生产。”的问题:经调查,轩外村有梅南镇欧兰山石场、梅县金贝建材厂良山石场2家石场,均取得了环评批复、排污许可、采矿许可、林业批复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等。其中欧兰山石场自2014年停产至今,良山石场正常生产。现场检查时良山石场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未发现废水直排情况,但存在超范围开采、扬尘防治和安全隐患等问题,相关部门已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产整治决定并立案查处。目前,该石场正在落实整改。

关于群众反映梅江碧桂园附近建有无环评许可证的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噪音扰民的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基站为梅州城区卢子凹基站,该基站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5年9月被责令停止建设。现场核查发现,该基站塔顶发射天线和机柜中的主机已拆除,不具备运行条件,机柜中的空调机未通电。

关于群众反映兴宁市大坪镇八斗种大型养猪场,未安装净化措施排放废水、臭气扰民的问题: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为梅州市盈安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大坪镇福利果林场养猪场),通过了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和领取了排污许可证。12月7日对养殖场下游莱坑里河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检查发现该猪场存在干粪便场未及时打包及密闭措施、遮盖贮存池不到位等问题,现业主正在落实整改。

关于群众反映梅州市江南梅龙西路15号田园大厦二楼餐饮烧烤服务业油烟污染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餐饮店为二爷火锅城,于2014年8月开办。现场检查发现该火锅城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存在配套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对此,环保部门已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