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执行公开 > 执行过程公开
我市将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2-05-06 09:00:11  浏览:-
字号:

  记者从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我市将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最大限度消减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虽然这些车辆具有机动车属性,但生产使用没有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未列入机动车登记备案公告目录,部分性能和设计制造要求上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无法办理车辆牌证登记。但由于低速电动车价格低廉,不少群众购买后将其作为交通出行、运送农资等的交通工具,由此伴生超载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乱象。

  近年来,在我市农村和城区陆续出现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现象,且呈现逐步增长的势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底数、完善台账,建立“一车一档”、制定“一车一策”;要开展对本地企业日常生产活动的集中检查和执法,发现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违规生产、拼装改装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生产许可资格;要依法加强销售商家的日常监管,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擅自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机动车型的商家,依法处罚;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低速电动车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工信部门追根溯源;要加大对违规生产、违规拼装改装、违规销售低速电动车企业的曝光力度;加强对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客、超载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无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记者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