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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梅州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20 14:01: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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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梅州协调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协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梅州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督察组在梅期间沟通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负责完成国家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 亮(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钟 优(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惠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志文(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曾子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林侃(市财政局副局长)、钟奕苑(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罗颂伟(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朱焕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忠绪(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温友君(市水务局副局长)、黄帆(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贵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廖创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俊(市林业局三级调研员)、陈仕明(省地质局第八大队总工程师)。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承担。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