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兴宁市东岳宫市场等三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7-22 16:46: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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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兴宁市

东岳宫市场等三家重大火灾隐患

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近期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抽查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兴宁市东岳宫市场、梅州高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五华县水寨镇启航幼儿园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请被挂牌督办单位所在地政府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整改,被挂牌督办的单位的责任单位(人)要高度重视,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消除核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地整治方案、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2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何鹏,联系电话:6119119转8321,传真:2280119)。

  附件: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县(市、区)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整改期限

兴宁市

兴宁市东岳宫市场

2022年12月30日前

梅县区

梅州高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0日前

五华县

五华县水寨镇启航幼儿园

2022年8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