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平远县“2·27”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2-28 15:30: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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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安办函〔2022〕26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

  2 月27日,在平远县大柘镇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一般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 发〔2015〕20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梅市安委〔2014〕2号)要求, 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 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并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 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事故调查报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此函。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