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兴宁市“6·25”道路运输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27 16:1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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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安办函〔2023〕58号


兴宁市人民政府:

  6 月 25日,在兴宁市官汕一路发生一起因车辆碰撞造成 1人死亡的道路运输事故,根据《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粤安监〔2017〕155号)的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度调查、责任倒查和曝光,严格落实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 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提出防范类似事故的建议。事故调查报告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 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

  此函。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