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安办函〔2023〕109号
平远县人民政府:
8月23日,在平远县长田镇发生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梅市安委〔2014〕2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研 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 在规定 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经市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事故调查报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此函。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