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五华县“12•10”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梅市安办函〔2017〕222 号)
来源:协调监督科  时间:2017-12-23 10:51: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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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0日09点32分,在五华县安流镇联和村私人自建房发生一起建筑施工行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梅市安委〔2014〕2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县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并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市安委办备案。事故调查报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此函。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