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的丈夫自从2003年患了综合性肾病之后,每月都需要800多元的医药开支,加上孩子正在上初中,仅靠卖菜和低保维持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今年2月,张女士带着患病的丈夫和初中的儿子,搬进了崭新的楼房——宋塘保障房A1幢两房一厅的新居。张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说:“能有房子住,感到生活安定了好多,希望政府能继续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让更多像我一样的困难家庭有房可住,尽管生活困难而奔忙,但回到家里就很温暖”。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去年以来,很多像张女士一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更多的低收入者实现了住有所居。
2亿多元投入 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据悉,2012年我市保障房目标任务2010套,其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500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410套、限价商品房100套,这对财政相对困难的我市来说,难度不言而喻。
市住建局组织人力四处奔走、主动沟通,努力争取到国家和省的支持资金,共筹集2.05亿元投入安居工程建设,至2012年底,全市保障性住房已开工1731套,完成比例达114%;供应土地3.36万平方米,新增发放住房补贴702户, 占年度任务的140%;累计竣工(含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521套,占年度任务的108.79%。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2012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严把准入关 扩大保障覆盖面
有市民表示,现在楼价越来越高,对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都难以承受供楼之重负,对低收入者人群来说,他们自己买房根本不可能,政府在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同时,要严把准入关,扩大保障覆盖面,让更多的低收入人群有个安身之所。
去年以来,市住建局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新模式,制订了《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引进高素质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大大扩展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在同等条件下,对本地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中的孤、老、病、残群体等重点优抚对象和新引进高素质人才予以优先保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方案》还规定,我市将把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进行统筹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
有了保障房,便要抓分配。为切实做好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及廉租房分配工作,市住建局每年都会同民政、房管、街道办、镇政府、居委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家庭人口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入户调查,确保准入、分配公平、公正、公开。2012年,梅州城区共新增廉租房保障范畴内低保户49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8户共17.25万元。同时,在低保户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市本级还把家庭人均月收入451至835元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保障对象,并拿出首批共48套房源进行分配,进一步扩大了公租房的保障面,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加大建设力度 强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