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让更多低收入者“住得其所”
来源:梅州市住房和建设局  时间:2013-05-24 11:53: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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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的丈夫自从2003年患了综合性肾病之后,每月都需要800多元的医药开支,加上孩子正在上初中,仅靠卖菜和低保维持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今年2月,张女士带着患病的丈夫和初中的儿子,搬进了崭新的楼房——宋塘保障房A1幢两房一厅的新居。张女士激动地对记者说:“能有房子住,感到生活安定了好多,希望政府能继续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让更多像我一样的困难家庭有房可住,尽管生活困难而奔忙,但回到家里就很温暖”。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去年以来,很多像张女士一样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更多的低收入者实现了住有所居。

2亿多元投入 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据悉,2012年我市保障房目标任务2010套,其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500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410套、限价商品房100套,这对财政相对困难的我市来说,难度不言而喻。

市住建局组织人力四处奔走、主动沟通,努力争取到国家和省的支持资金,共筹集2.05亿元投入安居工程建设,至2012年底,全市保障性住房已开工1731套,完成比例达114%;供应土地3.36万平方米,新增发放住房补贴702户, 占年度任务的140%;累计竣工(含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521套,占年度任务的108.79%。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2012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严把准入关 扩大保障覆盖面

有市民表示,现在楼价越来越高,对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都难以承受供楼之重负,对低收入者人群来说,他们自己买房根本不可能,政府在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同时,要严把准入关,扩大保障覆盖面,让更多的低收入人群有个安身之所。

去年以来,市住建局积极探索住房保障新模式,制订了《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引进高素质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大大扩展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在同等条件下,对本地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中的孤、老、病、残群体等重点优抚对象和新引进高素质人才予以优先保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方案》还规定,我市将把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进行统筹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

有了保障房,便要抓分配。为切实做好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及廉租房分配工作,市住建局每年都会同民政、房管、街道办、镇政府、居委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家庭人口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入户调查,确保准入、分配公平、公正、公开。2012年,梅州城区共新增廉租房保障范畴内低保户49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8户共17.25万元。同时,在低保户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市本级还把家庭人均月收入451至835元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保障对象,并拿出首批共48套房源进行分配,进一步扩大了公租房的保障面,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加大建设力度 强化保障措施

对于今后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市住建局局长谢航介绍,2013年,市住建局将着力实施“民生安居”工程,在继续推进已开工保障房项目的基础上,新建一批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的住房保障水平。目前,我市计划2013年新开工保障房1020套,基本完成759套,发放租赁补贴200户。谢航表示,下一步,该局还将认真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梅州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参照、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做法,对新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制订相关规定,使他们的住房问题在今后分期分批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