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西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廖勇[身份证号:441402197409****19(按规定遮掩部分号码)]家庭、梅县区白渡镇圩镇居委居民温燕[362136198109****48]家庭向我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低保类),经社区居委、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部门查证申请人家庭情况属实,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做好梅县区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安排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梅县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县区府[2017]22号)精神,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的情况和问题。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 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3月5日(15日)
受理单位: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
地 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电 话:2589810 邮 编:514700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