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梅州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保障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17-12-0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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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出台了《梅州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保障规定(试行)》(梅市建字〔201512号,以下简称《规定》),将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由于《规定》实施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且个别条款与上级最新的住房保障改革精神不够一致。为此,我局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公租房准入条件的通知》(建办保函〔2016581)等文件要求并借鉴部分兄弟市的做法,对《规定》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优先保障条件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梅州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保障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1222日(联系电话:07532241708,传真:07532261322,邮箱mz2241708@163.com)。

附件:《梅州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保障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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