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设置分一室两科(办公室、康复教育就业科、宣传体育维权科),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财政定额拨款)、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财政定额拨款)。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相关业务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二)人员构成情况
按照市编委核定的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三个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要求,市残联机关(定编11人,实有21人:其中在职13人、退休6人、临聘人员2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定编8人,实有12人:其中在职7人、退休2人、临聘人员3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定编9人,实有14人:其中在职9人、退休3人、临聘人员2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定编15人,实有28人:其中在职14人、临聘人员1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扎实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实施千名残疾人就业工程、做好“全省残疾人维权达标市”创建工作、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48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8.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48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88.00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91.90万元,占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196.1万元,占80%,主要支出项目有残疾人津补贴、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人辅助器具配发、矫型器装配,残疾人就业培训、贫困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全省残疾人维权达标市”创建工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改造等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