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卫生监督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卫生监督所是2002年4月挂牌成立的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机构,受市卫计局的委托承担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2008年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职能科室8个:办公室、科教信息科、受理发证科、稽查执法科、学校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医疗机构监督科。
承担的具体业务职能是:负责组织实施市卫生局的卫生监督计划;指导、监督下级卫生监督所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执行市卫生局交付的面向社会的环境、学校、职业、放射、健康相关产品、传染病、消毒、医疗机构等卫生监督和行政执法任务;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受理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及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广告的审核以及市卫生局交付的其它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所人员编制情况:批准定编42人,年末实有39人,其中公务员28人,工勤人员11人,退休人员1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68.61万元, 包括医疗卫生37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6.20万元、住房保障22.3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468.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9.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2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00万元,主要包括:(1)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7辆(其中1辆停用),全年运行维护费预算18.00万元,平均每辆2.6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梅公务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接待支出。根据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精神,我所将大力节约行政经费支出。
梅州市卫生监督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