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水政监察支队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是参公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二)人员构成情况
梅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是纳入部门决算编制参公事业单位。
梅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重点加强我市韩江主要河道可采区监管;
(2)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可采区执法检查;
(3)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
①组织开展全市河道采砂联合执法检查。
②加强省市县联合执法检查。
③坚决打击向河道内倾倒弃石土和占用库区违法行为
④联合打击韩江干流和跨区域非法盗采砂行为。
⑤联合做好梅州潮州交界河段执法管辖区域划分。
(4)抓好上级督办事项的落实;
(5)配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及其他涉水事件调查;
(6)加强信访办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128.4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41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0.41万元,占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交通补贴2.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占14%,主要预算支出项目是工资福利支出。
四、“三公经费”收入支出说明
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8万元,支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改革后,市车改办保留市水务局执法车一部,市水务局将该车用于我队执法执勤专用,费用就在单位执法经费中列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调研支出。
梅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