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内设机构4个:
办公室、社会建设指导科、公共服务促进科、社会组织工作科。
2、主要职能:
牵头制定社会建设的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宏观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整体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和群众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3名,其中:专职副主任3名(1名主持日常工作、为正处级,2名为副处职);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2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0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2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23.07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73.07万元,占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50万元,占46%,主要支出项目有村民理事会、重点社会组织等社会建设项目。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 16.4万元,比2015年减少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比2015年减少2.5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5年减少0.1万元。
梅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