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参与制定落实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的意见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负责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展失业人员管理和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事务,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和产业园区拓展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组织实施劳务合作、劳务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负责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梅就业服务管理等工作。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管理科、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境外就业科、人力资源信息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参公事业编制30名,其中工勤人员数4名,退休人员14 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加快振兴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梅州振兴发展”这个目标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1、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全力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2、做好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推动创业创新。3、开展区域性劳务合作,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4、积极举办就业招聘活动,抓好企业用工保障稳定就业。5、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3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3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2.7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92.7元,占预算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8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及接待专场招聘会活动等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