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6-02-10 17:01: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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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是梅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4个科(),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招商开发科、市场推广科。

主要职能:

(一)负责广东文化旅游特色区的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特色区重点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梅州市范围内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沿线及梅州城区重要节点文化旅游设施(含游客中心、标识系统、广告等)规划和设置。

(三)负责协调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负责特色区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重点区域文化旅游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和投资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审核重点区域的投资项目。

(五)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创建文化旅游特色区相关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宣传策划营销,承担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智慧旅游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简要说明部门本部机构设置、职能及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设置和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共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2016年初事业编制15名,实有人数1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梅江韩江特色旅游产业带的规划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区两带”的战略部署,认真协助市旅游局做好《梅江韩江特色经济产业带》的规划。同时,积极利用沿线的文化旅游资源,大胆谋划策划3-5个特色旅游项目,通过引导资金、招商引资、股权合作、PPP等模式进行开发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雁洋生态旅游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省级3亿元的竞争性扶持资金调整使用计划尽快落实;对正在实施的建设项目和已完工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和梳理,完善好相关手续,解决遗留问题;积极利用省竞争性扶持资金做好自驾游房车营地、市游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三个项目。

三是加强松口千年古镇的保护性开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松口古镇保护性开发,改善古镇交通、服务、河流环境,重点打造近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组成部分火船码头、民国风情繁荣街、世德堂爱春楼影视基地等项目,恢复梅州港客货运功能,创新串联松口、茶阳、三河、百侯、高陂、留隍等古镇,策划打造梅江(韩江)水上文化旅游项目。利用“松口·中国(梅州)移民纪念广场”作为国内唯一“印度洋之路”项目的巨大优势,发挥梅州侨乡桥梁纽带作用,深化与“印度洋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四是提升梅州文化旅游城市形象品牌。突出特色主题宣传,对梅州文化旅游形象进行包装策划、宣传展示,吸引全世界的注意力,打响特色区品牌;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与中央电视台、广东卫视,环球时报、南方都市报,新浪网、腾讯网等国内外大型媒体开展战略合作,全面提升特色区的知名度;巧借活动推广,借助梅县金柚飘香文化节、平远慈橙文化旅游节、丰顺埔寨火龙节等一系列与客家传统文化和梅州资源禀赋相适应的节庆活动平台,形成节庆品牌效应;精心打造创意产品,加快推进雁洋慢城创意园建设和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精心策划经典主题线路,优化旅游产品结构。

二、收入支出预算说明

12016年收入预算228.46万元。

22016年支出预算228.46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28.46万元,占56.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占49.86%,主要支出项目文化旅游工作经费1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5.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6万元,用于赴台文化旅游学习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来梅投资旅游业单位考察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1辆,平均每辆2.5万元。

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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