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各项政策;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参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存储、划拨、调剂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计划并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负责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负责查处社会保险各项待遇的欺诈、冒领事件和有关社会保险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经办服务网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和升级;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负责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数据的生成。配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负责本局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制订全市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社会保险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指导和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经办业务。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列入决算编制的包括局本部及市社会保险档案馆。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事业编制(参公)54名,退休人员24名。市社会保险档案馆编制4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市社保部门紧紧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党组的各项部署要求,创新思路,鼓足干劲,狠抓落实,解热点,破难点,造亮点,再创梅州社会保险工作新业绩,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1、全力以赴抓好扩面征缴工作。2、认真扎实抓好民生实事。3、积极稳妥抓好深化改革。4、集中精力抓好阶段重点工作。5、务实创新抓好经办服务。6、持之以恒抓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697.0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697.0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69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97.09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814.79万元,占4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40万元(含交通补贴25.8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882.30万元,占52%。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比2015年预算支出45万元减少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