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委党史研究室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
(1)政秘科
协助室领导组织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行政行为等重大事项的落实;承办政务信息、保密、保卫、印章、工会、妇女、社保、公积金以及重大会议组织、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车辆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文件的草拟、审核和有关情况汇报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工资和财务等工作;负责材料的打印、复印及报刊资料的收订分发和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征研科
负责草拟党史业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有关情况汇报;负责制定和实施党史征研工作规划,开展梅州地方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和编写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交办的党史课题征集研究任务,积极开展各种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党史研究成果的转化;负责开展地(市)际间、部门间党史任务协作;组织党史学术讨论和工作经验交流;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中共党史研究的资料,及时了解党史研究动态;指导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建设,负责党史宣传报道,及时为新闻媒体、网络提供研究成果和稿件;加强对县(市、区)党史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扩大党史资料征集的渠道。
(3)编辑出版科
制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及实施意见;负责组织整理和编撰梅州市党史专题资料、大事记、人物传及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具体承办和协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史事件和人物纪念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审读涉及党史重大题材的图书文章,协助审查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和理论文献电视作品;负责党史编纂、评稿、校对和发行等工作;负责党史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委党史研究室事业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10名,离退休人员1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市委党史研究室将按照市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的工作要求,继续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基础,坚持宣传教育与征编研讨并重,全室上下同心协力着力做好十个方面重点工作:
1.继续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 全力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中央苏区政策的落实;
3. 完成《中共梅州历史》二卷的编辑出版工作;
4. 完成《广东中央苏区历史》丛书11卷中的8 卷编纂出版工作;
5. 结合梅州实际,完成梅州修缮保护革命纪念设施短、中、长规划的制订工作;
6. 争取完成中央红色交通线、中共南方工委机关旧址、九龙嶂革命旧址群等修缮工作;
7. 举办党史业务培训班,并学习赣州、龙岩开展党史业务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8. 启动筹建广东中央苏区历史纪念馆工作;
9. 与嘉应学院联合筹建苏区精神研究中心;
10. 启动三卷编写工作,指导梅江区开展三卷的前期编写工作。继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
二、预算收入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35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71万元。
三,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预算支出357.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7.71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一、基本支出285.73万元,占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7.29万元;二、项目支出71.98万元,占20%。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和兄弟市及各县(市、区)党史部门业务工作往来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