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2016年梅州市口岸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口岸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我市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活动,负责协调、处理口岸检查检验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口岸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承担协调维护口岸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承办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报批工作并组织落实;承担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推进口岸查验方式和监管模式改革;负责一、二类口岸的现场管理及仓储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口岸局无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全局共设2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口岸局机关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
(三)预算年度的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继续申请续飞梅州至香港、台湾(台中) 梅州至印尼雅加达临时出入境航班国际航线;积极争取梅州机场口岸扩大对外开放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市政府(2015-2016)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在国际候机楼安装建设航显系统;积极推动梅州市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三互”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38.9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38.9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3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38.91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23.91万元,占93.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8.98万元,非统发工资—交通补贴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9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6.27%,专项用于口岸设施维修维护。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主要包括:(1)无报废,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公务车保有量 1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与去年预算同比下降56%。主要用于开展申办口岸临时开放、招商引资以及协调口岸联检单位等业务工作而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消耗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和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去年预算同比下降16%。主要用于接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口岸上级相关业务部门指导检查及口岸联检单位协调沟通等公务活动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