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林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州市林业局内设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营林科、林政科、科教科、自然保护区管理科、人事监察科、林权争议高处办、办公室等9个科室,列入决算编制的还包括森林资源信息中心、公安分局森林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种苗站等4个下属单位以及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个其他单位。部门职能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林业局和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共计编制102人、实有在职人员95人、离退休人员58人等财政供给人员。
二、预算总收入
2016年收入决算22009732.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09732.36元。
三、预算总支出
2016年支出决算22009732.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1658.36元,项目支出5688074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6.6万元,当年无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平均每辆2.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含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接待。由于接待人次、人数减少,比上年预算减少费用50%。
梅州市林业局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