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剑英公园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6-02-10 19:19: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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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剑英公园预算说明

(一) 基本支出:676.6万元

一、 工资福利支出:456.58万元

1、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按201510月份财政统发人数计算):445.54万元

①基本工资:18.98万元/月×12个月=227.76万元;

②津贴、补贴:9.51万元/月×12个月=114.12万元;

③绩效工资:85.3万元

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 58.48万元;年终奖:26.82万元

④节日补助:18.36万元

2、保安人员工资:11.04万元

0.92万元/月×12个月=11.0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4万元

财政拨款办公经费:500/人×54人×12个月=32.4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62万元

1、离退休人员工资:185.52万元

15.46万元/月×12个月=185.52万元

2、遗属补助:2.1万元

1748/月×12个月=2.1万元

(二) 项目支出:133.5万元

一、2016年度专项经费:40万元。

二、原生产用车已到报废期,需重新购置:10万元。

三、全园喷灌水管为建园时安装,现已使用20多年,已生锈破损漏水,需重新安装:45万元。

四 、园内三座公厕管理费:3.5万元/座×3=10.5万元

五、树木裁枝车一辆:20万元

六、全园园内垃圾箱100个×800/=8万元

以上总合计:810.1万元

梅州市剑英公园管理处

201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