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6-02-10 15:17: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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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贯彻执行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及13个下属事业单位,列入预算编制的包括局机关及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市劳动监察大队、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47名,后勤服务人员数7名,退休人员43名。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编制6名,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编制6名,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6名,市劳动监察大队10名,退休人员3名,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办公室5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13名,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10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保持先进、提档进位、创新亮点,助力我市振兴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170.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170.7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3170.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70.73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795.73万元,占56.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75万元,占43.37%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共6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5万元。公车费用预计比2015年增长-35.4%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公务接待费预计比2015年增长-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