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州市纪委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职能
1、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设14个室(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市纪委设28个派驻机构,授权监督118个单位。
部门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决议、命令的情况。
2、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市电子监察监控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监管工作;市廉政教育中心,主要任务是为市、县(区)纪委进点办案和上级纪委借用该点查办案件提供后勤保障。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市纪委机关:行政编制58名,实有56人,后勤服务人员数8名,实有8人,离退休人员35人;
2、派驻组:编制80名,实有75人,后勤服务人员数8名,实有8人;
3、市电子监察监控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4人;
4、市廉政教育中心:事业编制5名,实有5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19.4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19.43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365.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6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96.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54万元,其中:办案经费(含派驻组)60万元,网络系统运行费15万元,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经费700万元,《航标》编印经费20万元,纪检监察专网经费119万元,巡察工作经费20万元,大案要案查处奖励金2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共6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5万元,主要包括:(1)未计划购置新车;(2)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5万元,因车改核定保留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运行费按编制内车辆每辆2.5万元/年标准安排,财政已安排9辆车费用,还有5辆执法执勤用车根据实际使用再安排费用。比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原车辆保有量22辆车减少为14辆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各省、市、县来人接待费用支出。 比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7万元减少2万元,下降5.4%,减少原因是今后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梅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