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6-02-10 19:59: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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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水务局是主管水行政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和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地方性规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的监督和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和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依法依规查处涉水(含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依法协调、处理涉水事件和纠纷。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工作,开展水务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和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编制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研究拟订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梅州市区供排水、污水处理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以及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2016年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包含3个预算单位,包括:市水务局本级,2个非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各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合计60人,离退休人员5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水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全省水利与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水务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一区两带”发展战略,聚焦项目建设,推进依法治水,深化水务改革,着力构建支撑梅州加快振兴发展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一、加快推进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一)强力推进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二)着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三)力争益塘水库引水工程开工建设(四)切实抓好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水务项目。完成660.4公里山区中小河流治理、30宗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梅州城区新水厂建设;完成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及梅江干流重点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年度规划建设任务,以实绩实效取信于民、实惠百姓。二、着力发展民生水利(一)全面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二)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三)认真抓好防洪除涝薄弱环节建设(四)着力强化城市水务工程建设。加快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开展梅州城区江南水厂二期复产改造和城北片区二次加压设施建设。完成芹洋跨江输污工程和57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梅州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及专项规划。(五)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六)积极推进水生态修复及治理保护。、三、全力确保今年安全度汛。加强组织协调。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三防工作责任制,提前做好应对各种极端天气的组织保障、物资储备、预案方案、抢险队伍准备。及时掌握全市三防工作动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为市三防指挥部指挥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四、全面加强水务行业管理(一)深化水务改革创新(二)努力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三条红线”的约束性、控制性和先导性作用,大力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着力提高用水效率。规范取水许可,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三)坚持依法治水科技兴水(四)抓好规划计划增强发展后劲。主动对接国家和省水利规划,抓紧修订报批我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着重谋划好一批服务“一区两带”发展战略的水务工程。科学编制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新一轮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等一批专项规划。(五)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抓手,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市水务局(含局机关和下属2个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及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合计)收入预算8513.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703.0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6810万元。

三、 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市水务局(含局机关和下属2个非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及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合计)支出预算8513.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703.0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6810万元。按用途划分,2016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53.08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67.7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50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32.29%,主要用于水利前期、水利执法监督、水资源管理、防汛、公共用水补助等;基金预算拨款6810万元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我局(含局机关和2个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3.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现行财经法规和各项经费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

“三公”经费明细分项数额及与往年对比情况为:2016年我局(含局机关和2个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0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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