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8-07 14:43: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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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市级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市级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年初预算。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增加省下达的债券资金和省批复2022年决算核增补助等收入以及相应安排的支出,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变动,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进行预算调整。结合新增收入情况、资金使用要求和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分配的原则,市政府编制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一)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23〕7号)精神,省下达我市2023年第1批新增债券额度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亿元,专项债券24亿元。按照资金使用要求,新增债券资金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一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一般债券必须从2023年经省政府同意上报财政部的项目清单中安排,专项债券必须从2023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均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中安排;二是结合各级财力、债务状况以及举债空间进行分配,严控高风险地区继续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优先安排在建、续建项目。

  根据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原则,2023年第1批新增债券资金35亿元拟安排用于80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11亿元,安排用于37个项目;专项债券24亿元,安排用于43个项目。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详见附表1):

  梅江区3亿元,安排用于11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1.5亿元(8项);专项债券1.5亿元(3项)。

  梅县区5亿元,安排用于12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6项);专项债券4亿元(6项)。

  蕉岭县4.9亿元,安排用于10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4项);专项债券4.4亿元(6项)。

  平远县4亿元,安排用于10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2项);专项债券3.5亿元(8项)。

  兴宁市4.6亿元,安排用于7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2亿元(4项);专项债券2.6亿元(3项)。

  五华县6亿元,安排用于10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2亿元(4项);专项债券4亿元(6项)。

  丰顺县1.5亿元,安排用于6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2项);专项债券1亿元(4项)。

  大埔县6亿元,安排用于14个项目,其中:一般债券3亿元(7项);专项债券3亿元(7项)。

  (二)2023年再融资债券资金。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3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通知》(粤财债〔2023〕10号)精神,省下达我市2023年再融资债券额度51.3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51亿元、专项债券24.86亿元。按照再融资债券资金应严格用于偿还对应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使用要求,结合各级2023年到期债券本金以及再融资债券需求申报情况,拟定了再融资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其中:市级22.28亿元(一般债券10.85亿元、专项债券11.43亿元),梅江区0.1亿元(专项债券0.1亿元),梅县区7.26 亿元(一般债券1.56亿元、专项债券5.7亿元),蕉岭县1.51 亿元(一般债券0.01亿元、专项债券1.5亿元),平远县4.43亿元(一般债券4.43亿元),兴宁市8.46 亿元(一般债券5.26亿元、专项债券3.2亿元),五华县3.62 亿元(一般债券1.96亿元、专项债券1.66亿元),丰顺县2.5亿元(一般债券1.65亿元、专项债券0.85亿元),大埔县1.21 亿元(一般债券0.79亿元、专项债券0.42亿元)(详见附表2)。

  (三)2020年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关于整改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粤审整改〔2022〕119号)精神,市级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安排5.02亿元用于归还隐性债务、回购以前年度已竣工项目(其中江南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1.82亿元,芹洋内环路基础设施项目2亿元,芹洋18条路道路建设项目1.2亿元),不符合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要求,资金需收回调整用于其他符合使用要求的项目。由于上述项目均为政府投资工程,支出需由政府承担,且资金已支付无法收回,为落实审计整改,需要由市财政另行筹集资金归垫原项目资金后置换出专项债券资金,再调整用于其他合规项目。鉴于当前市级财力困难,结合资金筹集情况,拟先落实整改0.4亿元,将用于江南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0.4亿元,调整用于梅州市中医医院中医热病中心项目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年初预算的55.85亿元调整为67.49亿元,调增11.64亿元(详见附表3至附表6)。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85亿元,拟用于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省批复我市2022年决算核增卷烟消费税补助0.79亿元,拟用于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0.6亿元、江南新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0.19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年初预算的20.52亿元调整为32.35亿元,调增11.83亿元(详见附表7、附表8)。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43亿元,拟用于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市直部门上缴的专项债券项目收益0.4亿元,拟用于落实审计整改,置换原安排给江南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专项债券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请审议。

    附表:

           关于印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的通知.pdf

           1.梅州市2023年第1批新增债券安排项目明细表.pdf

           2.梅州市2023年再融资债券额度发行规模上限.pdf

           3.2023年梅州市市级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明细表.pdf

           4.2023年梅州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调整后).pdf

           5.2023年梅州市市级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明细表.pdf

           6.2023年梅州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调整后).pdf

           7.2023年梅州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调整后).pdf

           8.2023年梅州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调整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