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0-14 17:55:04  浏览:-
字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东镇竹洋村蓝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蓝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1.4417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四至范围详见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GT210627)

  三、被征收地类及面积: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东镇竹洋村蓝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竹洋村蓝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4417公顷(林地1.4417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4417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2〕4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用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9)〔2022〕10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止(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

  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1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9)〔2022〕10号)

  ⒉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GT210627)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