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对《蕉岭县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9-28 11:08: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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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对《蕉岭县广福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

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和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


蕉岭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蕉岭县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的请示》(蕉府报〔2019〕8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蕉岭县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请你县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蕉岭县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为1.5000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地块位于你县广福镇乐干村、蕉岭监狱,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5969公顷(其中耕地0.4223公顷)、建设用地0.1598公顷、0.7089公顷。

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了1.5000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位于广福镇大坝村,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1.5000公顷(其中耕地1.5000公顷)。

二、请你县严格按照市直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项目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水土保持等工作,涉及占用林地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林地相关手续。在用地报批阶段,若涉及占用耕地的,你县需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三、请你县在该方案批准后一个月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镇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市发展改革局等7部门对《蕉岭县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一般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项目)》的反馈意见.pdf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