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羌坪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26 10:06: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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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

羌坪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建设

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羌坪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将旧村庄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2〕404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及《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梅县区将梅县丙村镇羌坪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位于梅县区丙村镇黄梅村黄姜坪的1.970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及时按规定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履行有关批后实施程序,切实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有关“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时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