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的批复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4-02 09:38:3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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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镇村

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的批复


大埔县人民政府: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的请示》(埔府〔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镇村国土空间集成规划》(以下简称《集成规划》)。实施《集成规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大埔县三河镇建设成为大埔西部的红色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文旅小镇。《集成规划》是大埔县三河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实施。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三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4平方公里(3059.8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8平方公里(2969.85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9.50平方公里。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构建镇域“一心两轴三片区”的镇村联动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引导镇域镇村体系逐步优化,强化镇中心区联城带乡、集聚辐射的作用,强化综合承载力,提升服务功能,依托国道G235、省道S227等主要交通走廊,联动镇村各项要素,推进生态种养发展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区、产城融合发展区的协同发展。加强以梓里县级森林公园、三河坝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生态屏障整体保护,提升镇域范围内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的保育工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空间布局,为三河电力产业园提供空间支撑,更好地承接区域产业有序转移。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圩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地区的能力,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更好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求和圩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集成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各村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相结合,强化提升镇中心区各项设施服务能力,建设美丽圩镇,增强梓里村作为中心村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良江等一般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动三河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活化利用,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内的“三江汇流、群山环抱”的整体山水环境、传统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提升汇城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水平,落实中山纪念堂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空间管控要求,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依托韩江、汀江、梅江、梅潭河等重要水系构建蓝色网络,严格限制城乡建设活动对滨水空间的占用,打造环境整洁有序、景观优美的“三江六岸”滨水宜游空间。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预留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空间,完善区域和城乡综合交通网络布局。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环卫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各类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空间布局,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实施韩江、梅潭河、汀江等流域生态修复,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强镇域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三河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集成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集成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村庄规划、详细规划等,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局、大埔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集成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集成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