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政府:
《平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平远县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平府报〔2024〕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州市平远县上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平远县上举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平远县“精致小城、大美平远”发展导向,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平远县上举镇打造为岭南魅力名镇,特色农业产业为主,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为辅的广东省农旅重点镇。
二、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上举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6平方公里(609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7平方公里(5655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85平方公里(53775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0.06平方公里(90亩)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明确生态、农业和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空间范围和城乡、产业、交通等发展要素整体布局,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两轴三片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四、支撑镇域高质量发展。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镇域产业发展格局,以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目标,重点推动农产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特色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全域旅游,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圩镇为重要载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镇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需要,促进镇域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提升圩镇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地区的能力,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更好满足农民到圩镇就业安家需求和圩镇居民生产生活需要。
五、稳步推进镇村规划建设。发挥《规划》对镇村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引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相结合,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强化提升镇区综合服务水平,增强中心村服务设施配建和辐射带动周边村庄的能力,不断提升一般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或村庄管控方案,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乡特色风貌塑造。加强畲脑村传统村落、畲脑村吴三立旧居和山瓦吴屋、文裕村志成桥、上举村红岩寨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力度,维护上举镇现存历史风貌、文物古迹、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信息,延续客家民俗风情、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技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七、夯实基础设施保障。预留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空间,完善区域和城乡综合交通网络布局。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环卫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镇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各类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空间布局,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城镇安全韧性。
八、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确保自然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质量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和生态价值持续增强,推进梅州龙文黄田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鼓励商品林生产发展,改良生产树种,促进保护天然林工程实施等绿色产业发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加强镇域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九、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和组织保障。上举镇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统筹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市自然资源局、平远县人民政府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