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昌盛实验学校属于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不符合《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县(扶大)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保障项目用地,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县(扶大)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县(扶大)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梅州昌盛实验学校)》。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定于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9时30分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八楼会议室对《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县(扶大)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梅州昌盛实验学校)》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和其他社会组织推选担任;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需熟悉扶大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并关注本地经济发展状况;
3、代表单位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5、有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个人,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大勇
联系电话:0753-2586961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