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成果更新项目、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听证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0-20 11:28: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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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十二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举行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制订项目、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户籍在梅州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梅州市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申请人应熟悉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公示地价体系相关情况。

  三、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10日期间(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梅江区三角镇华南大道29号市自然资源局四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联系人:李盛春 联系电话:2191211)。

  四、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五、本次听证只受理书面申请,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