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08 18:50: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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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丙村镇、扶大高新区、程江镇、雁洋镇、南口镇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梅县区白渡镇公珠村、梅大村、长田村、桃柳村,丙村镇银竹村、红光村、新圩村、群丰村、芦陵村、田头村、银场村、程江村、银二村,扶大高新区三丰村,程江镇大和村、大沙村、浒洲村、横岗村,雁洋镇文社村、鹧鸪村、东洲村、永福村,南口镇葵岗村。[详见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梅县段)用地预公告图(一)至(五)]

  二、征收目的:用于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梅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梅县段)用地预公告图(一)至(五)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